————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,截至26日,全省所有市、县(区)不动产一般登记、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,法定为30个工作日。据介绍,福建省认真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》,通过信息集成、流程集成、人员集成,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,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,提前一年四个月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压缩办理时间工作任务。

来源:福建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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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——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,截至26日,全省所有市、县(区)不动产一般登记、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,法定为30个工作日。据介绍,福建省认真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》,通过信息集成、流程集成、人员集成,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,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,提前一年四个月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压缩办理时间工作任务。 来源:福建日报